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接受骆惠宁辞去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1月15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骆惠宁辞去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