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科学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3月4日,沁水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沁善带队赴国家电投(山西沁水)新能源发电公司对企业复工复产进行服务指导,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服务。
首先实地参观了国家电投(山西沁水)新能源发电公司的办公场所,与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了解了企业员工的办公情况、企业采取的防疫措施、返沁人员的生活状况。
随后,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情况汇报。针对企业提出的公司已返沁人员14人及拟返沁人员63人(分布在沁水县龙港镇的梅苑社区、上苏庄村、孔峪村、王寨村、西河村、青龙村,樊村河乡的樊村村)均为“其他非重点地区”,是否需要隔离问题,以及公司升压站施工点在龙港镇上苏庄村,需要通行100米村边道路,但现村里将道路封闭,无法通行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相应的问题建议。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希望企业能够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把日常防控和复工复产做实做细,经常督促指导复工人员正确进行个人防护,定时对厂区进行消杀,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有序有力、企业运行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