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沁水县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电视台、微信平台、电话通知等形式,以3.15主题消费权益保护活动为契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积极督促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进行2019年度报告公示。截止目前,沁水县有1132户市场主体已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开始。沁水县存续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下一步,该局将巩固已有成效,强化工作部署,紧盯目标任务,抓住关键节点,继续推进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在重点行业领域推动实现100%年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