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春季气候干燥,风多且猛,又逢春耕烧荒焚烧秸秆,极易引发重大火灾事故。“放火烧山,牢底坐穿”标语虽略显夸张,但在法律意识较为薄弱的农村起到了积极的宣传效果。一个不小心烧掉2公顷林地即可构成失火罪,老乡在春耕农作时务必小心小心再小心,规范使用农具,尽可能不要使用明火。
先来看看咨询内容:
朋友,别慌,先做一道算术题压压惊。30亩=()公顷?
“放火烧山,牢底坐穿”这样的农村标语已然如童年老家的槐花消散于朴素的旧时光了。烧山或故意或过失,前为放火罪,后为失火罪。
放火罪
据《刑法》规定,犯的,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量刑时由于“重大损失”暂无统一标准,因而需要参考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以往案例,达成量刑平衡。
失火罪
起因源于过失,不小心引发火灾造成伤亡损失,主观恶性要比故意放火小。因而从立案到量刑都较为宽松。《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写明,失火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致人重伤、死亡的将立案。再看量刑,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律师解读:
过火林地2公顷(30多亩)是失火罪的立案标准,当事人已涉嫌失火罪,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失火罪是公诉案件,当事人是否积极赔偿、积极参与灭火等属于认罪态度问题,只影响量刑,并不影响定罪。
律师提示,一定要加强防火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