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交总账”意识、“军令状”意识,落实“四个不摘”重大要求。4月21日,记者从省扶贫办了解到,省扶贫办联合省委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首次下发《关于重申驻村帮扶有关要求的通知》,确保收官之年派驻力量、帮扶投入、驻村时间、管理力度“四个不减”,凝心聚力开展各项帮扶工作。
帮扶队伍不能撤,帮扶力度更不能减。通知要求,在压实帮扶责任上,驻村联席办、县乡党委政府、帮扶单位党组要凝聚合力开展帮扶;在做实帮扶工作上,要扎实开展“两不愁三保障”、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兜底保障等“十个清零行动”;在管理制度上,严格“一村一队、一队三人”“五天四夜”的驻村要求,做到全脱产驻村帮扶。
通知指出,对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驻村干部不作为、帮扶成效差等行为要加大约谈问责力度,对驻村帮扶中存在的问题,扶贫部门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通报。
此外,通知还对减轻基层负担、强化作风建设、关心关爱帮扶干部等方面进行了重申。(记者李全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