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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晋全国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联名提案
【重点关注】设计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 实现贫困老年人稳定脱贫
2020-05-23 08:38:59    来源:山西日报

【摘要】

贫困老年人脱贫工作由于占比较高、自我发展能力弱、收入来源单一、缺乏子女赡养等多因素交织,脱贫难度较大,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中难啃的“硬骨头”之一。千方百计巩固好脱贫成果,做好剩余人口脱贫工作,建议进一步加强政策设计,通过对赡养贫困老年人子女进行就业扶贫、持续做好兜底保障、积极开展法律救济和美德宣教等,实现贫困老年人稳定脱贫、做到老有所养。

【案由】

今年是决战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视察时强调,要千方百计巩固好脱贫成果,做好剩余人口脱贫工作。贫困老年人脱贫工作由于占比较高、自我发展能力弱、收入来源单一、缺乏子女赡养等多因素交织,脱贫难度较大,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中难啃的“硬骨头”之一。从山西省情况来看,截至2019年年底,户籍登记中整户均为60岁以上人口的老年贫困户共有3162户4471人。制约和影响老年贫困户脱贫成效的问题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劳动获取收入能力普遍偏弱。贫困老年人的年龄和健康情况都是增收短板,通过劳动获取收入能力普遍偏弱,导致自身发展能力严重不足。以山西省情况为例,从年龄结构看,65岁以上贫困老年人3425人,占比高达77%;从健康状况看,患病或残疾老年人3131人,占比也高达70%。

二是收入来源主要依赖转移性收入。2019年全国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11567元,其中转移性收入3163元,占比27.3%;同期山西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4519元,其中转移性收入2349元,占比52%。调研发现,同期贫困老年人的数据更为严重:2019年山西省60岁以上贫困老年人人均收入5798元,其中转移性收入4890元,占比高达84.3%。

三是贫困老年人普遍缺乏子女赡养。贫困老年人以独居方式生活居多,山西省老年贫困户中,有2308户属于事实独居(包括夫妻二人),占比高达73%。在这些独居老人中,无子女的有657户,有子女但无赡养能力的有382户,合计1039户,占45%;有子女且子女有赡养能力的有1269户,占55%。

【建议】

实现贫困老年人脱贫、做到老有所养,要在现有社会保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策设计,以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举措应对贫困老年人脱贫难题。委员们建议从四方面下功夫,多措并举解决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贫困老年人脱贫政策设计问题。

设计阶梯式扶贫政策。调研发现,老年贫困户子女大多为“边缘贫困户”,他们由于刚刚跨过贫困线,而精准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只能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投入,“边缘贫困户”无法享受到政策扶持,再加上自身抗贫能力弱,因病、因学、因灾入贫几率非常高,赡养能力不足。有关部门应探索放活一些扶助措施,按照阶梯式扶助的思路,将“边缘贫困户”作为“入贫高危人群”予以帮扶,让生态脱贫、林业提质增效等政策向其倾斜,在适当政策允许范围内得到一定补助,既提高自身发展能力,又助其增强赡养能力。

对赡养贫困老年人的子女进行就业扶贫。人社部指导各省从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等扶贫项目中划出收益,作为专项补助资金,补贴赡养贫困老年人的子女每户1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岗位补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支付,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持续做好兜底保障。民政部门在组织开展兜底保障工作中,要确保各类低保、特困供养等扶贫扶弱政策全面覆盖老年贫困人口,同时加强动态监测,对无子女贫困户重点监测,确保及时纳入,应保尽保,让其享有基本生活有保障的晚年。

积极开展法律救济和美德宣教。司法部门安排各省在县级司法援助中心全面启动“保护贫困老人”长期专项司法援助工作,由村委会配合,帮助有子女的贫困老人进行司法求助、调查取证、送达文书等,通过调解或判决,切实落实法律对贫困老人的援助条款。文化宣传部门主动发声、积极作为,采用人们易于接受的抖音、微信等新媒介开展专题宣传、创新宣传内容;各地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注重将孝老爱亲行为规范融入乡规民约,发挥民俗引领、村民监督作用;增加孝老爱亲模范典型人物评选活动,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引导教育公民自觉承担赡养老人义务,树立起爱老敬老、赡养老人的社会风尚。

记者邓伟强

[ 编辑:孙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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