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0日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日前公布了4月和5月全省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测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水质改善。
我省从3月份起建立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测情况通报机制,每月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Ⅴ类水质标准评价,4月份,全省所测291个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中超标排污口为127个,超标率为43.6%。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口109个,超标率为37.5%;氨氮超标排污口100个,超标率为34.4%;总磷超标排污口107个,超标率为36.8%。5月份,所测264个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中超标排污口为99个,超标率为37.5%。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口81个,超标率为30.7%;氨氮超标排污口88个,超标率为33.3%;总磷超标排污口77个,超标率为29.2%。(记者程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