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关于加强吕梁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决定》强调,要把吕梁山区建设成为黄河流域生态屏障建设的样板区。
《决定》明确,吕梁山区内各级政府是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主体,吕梁山区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记者付明丽)
《 人民日报 》( 2020年06月22日 1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