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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灵活就业人员可缓缴养老费
2020-07-08 08:03:54    来源:太原日报

7月7日山西省人社厅消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明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今年未缴费月度,明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公布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免征和缓缴政策。

按照统计口径,去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7987元/年(月平均工资为4832元)。以此为依据,确定今年三项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4496元,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月缴费基数标准2739元。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自主选择。(记者李晓并)

 

[ 编辑:张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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