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命名2018、2019年度省级平安县(市、区)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太原市杏花岭区等49个县(市、区)入列。
2018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开展平安山西建设各项工作,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特别是太原市杏花岭区等49个县(市、区),围绕平安山西建设,不断深化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扎实开展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各项工作,为全省平安建设提供了典范。
为表彰先进典型,激励争优创先,按照新修订的《省级平安县(市、区)创建标准及命名办法》(晋平安组〔2020〕1号),在逐级申报、层层审核、广泛征求意见、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省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命名太原市杏花岭区等49个县(市、区)为“2018、2019年度省级平安县(市、区)”。
《决定》指出,被命名的省级平安县(市、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发扬成绩,在深化平安山西建设的过程中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被命名的省级平安县(市、区)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平安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努力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西。(记者陈俊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