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入晋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疫病防控和安全监管,11日,山西省政府指定13个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入晋道口。这也意味着,未从指定道口运入的生猪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也不能上市销售。
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我省,要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随车携带有关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等证明,从我省指定道口运入,并接受所设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防疫监督检查,涉及查证、验物、消毒及信息登记追溯等方面。检查合格加盖印章后,方可入晋。凡未从指定道口运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由农业、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劝阻;不听劝阻强行运入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记者何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