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消息,《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劳务费支出标准(试行)》开始实行。《标准》适用于驻并省直行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编外聘用人员是指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在不占用正式编制数额、确因工作急需、编内实有人员不足的情况下,聘用从事具有可替代性、辅助性、临时性工作的人员,分为长期人员和短期人员。长期人员是为单位提供辅助工作、专业技术、工勤等工作的劳务服务类人员,聘用时间1个月以上。长期人员费用标准中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公积金、社会机构管理服务费及税金。具体为每人每年3.5万元到5.5万元。
短期人员是单位为完成某项特定任务,以日薪计算,临时聘用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短期聘用时间为1个月以内。短期人员费用标准中包含税金,具体是每人每天100元到500元。(记者何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