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 2021年3月4日,河津市公安局清涧派出所民警在处理一起警情时,将酒后闹事的原某带回所内进行调查。经对其进行尿检,结果呈阳性。其本人对自己吸食毒品的行为也供认不讳。
经查,原某,男,69岁,清涧办龙门村人,3月3日在自己家里对以前存留的一点咖啡因进行了吸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