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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设湿地公园
2021-04-25 09:06:14    来源:山西晚报

《关于严格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科学实施林草生态建设工程的工作方案》出台

4月19日,记者从山西省林草局获悉,为确保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该局出台《关于严格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科学实施林草生态建设工程的工作方案》,今后,我省将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设湿地公园,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在建项目,立即停止并纠正。

我省将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实现工程布局由开放式向闭环式转变。利用坡地、荒地、滩地和废弃矿山等未利用地开展绿化。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正在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的要立即停止并纠正。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栽植经济林和培育种苗,实现布局方向由耕地向荒山转变。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区位,合理规划经济林发展布局、栽植规模和树种品种,核桃、红枣等传统经济林要稳定面积,通过品种改良、水肥管理等方式,提高果品质量和产出效益;依托现有荒山、荒丘、荒滩等土地资源,积极发展特色经济林、种苗花卉、药茶原料林等林草产业。

严禁超标准建设通道林带,实现林带建设由宽林带向窄林网转变。在铁路、公路两侧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建设通道林带的要严格履行用地审批手续,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林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违规超标准建设通道林带的要立即停止。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严禁超范围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现工程建设由面积精准向面积、地块“双精准”转变。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擅自变更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

严禁违规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新建或扩大自然保护地,实现规模保护向精准保护转变。新建或调整范围的自然保护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目前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允许自然保护地内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耕地规模前提下,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设湿地公园,实现保护范围由片状向块状转变。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禁止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在建项目,要立即停止并纠正;占用基本农田的,要限期恢复,确实无法恢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划。(记者 薛建英)

 

[ 编辑:张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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