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清宇主持会议,副主任卫小春、岳普煜、李俊明、王纯、张志川出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60人,出席53人,符合法定人数。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首先听取被提请任命人员作供职发言。
会议听取了关于《山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经济结构、经营模式、竞争手段等发生了较大变化,现行条例已不能适应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实际需要。此次修订,就优化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规范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等内容作出规定,对进一步规制和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听取了关于《山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和研究意见的报告。我省湿地资源匮乏,湿地资源弥足珍贵,所处区位极其重要。近年来,我省湿地保护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侵占湿地、破坏湿地现象还时有发生,迫切需要湿地保护立法,依法保护我省珍贵的湿地资源。
会议听取了关于《山西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建筑已成为推进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引擎。通过地方立法建立绿色建筑全生命期管理机制,明确绿色建筑各阶段建设目标和要求,明晰各部门工作职责,实现闭环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对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十分必要。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山西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山西省小杂粮保护促进条例(草案)》《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废止《山西省信访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检查《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副省长刘旸,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