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今年我省将对列入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计划》指出,2024年,我省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避免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推行“互联网+执法”,推广使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强化执法检查的震慑作用,严格执法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
《计划》明确,我省将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监督检查事项规定,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确保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解决。
此次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铁路和公路、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全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8家,其中,煤矿50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20家,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18家,冶金工贸生产经营单位10家。对确定为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本年度内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情况;本行业明确的执法检查重点及本单位认为需要重点检查的内容等。 (薛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