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于日前印发了《2024年山西省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从8个方面分40小项对2024年度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着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其中提出,力争年内50%的县(市、区)至少建设1条(个)幸福河湖。
《要点》明确,要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四水四定”,加快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和重点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设,加强取用水监督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和非常规水源利用管理。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85亿立方米以内。要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夯实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基础,抓好河流确权登记工作,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和重点问题整改,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要强化水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入河排污口监管和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城镇节水降损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船舶码头污染防治。要强化水环境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50万亩、营造林300万亩和144座小水电站清理整改等目标任务。
其中提出,持续抓好生态补水,实施以汾河流域为重点的“七河”和“五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进中小河流和主要支流治理,持续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稳步推进母亲河复苏和幸福河湖建设,力争年内50%的县(市、区)至少建设1条(个)幸福河湖。同时,加快推进水库、淤地坝除险加固和安全鉴定,完成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和重点山洪沟道治理项目,推进全省防洪能力提升。(任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