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为更好地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与太原市公安局结合本市办案实际情况,联合印发《公安机关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取证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分为五个部分共五十八条,分别是总则、发案和立案、各类证据的取证程序和要点、零口供案件的取证、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指引》细化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取证程序和要点,旨在规范此类案件的侦查取证和审查工作,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同时,针对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加强工作衔接配合,有效预防和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通过高质效履职办案,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携手相关部门更好地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辛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