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开展以来,交口县公安局不断强化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加大对辖区非法储存、运输危险物品的打击力度,在持续深化公共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依法查处三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件,抓获违法人员三名。
石口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经查,秦某才于2024年8月份在交口县水头镇交通石油加油站购买柴油后,驾驶无运输资质的车辆(鄂E*3**0),将购买的柴油运输到某工地上供洒水车使用,民警现场查获并当场扣押剩余柴油60余升。经询问,违法人员秦某才对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人员秦某才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给予行政处罚。
水头派出所在工作发现有人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经查,2024年9月4日上午11时,呼某明驾驶无危险物质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皮卡车(晋J*U**7)在石楼县某加油站购买柴油400余升后返回交口汾石高速给挖机加油。目前,违法行为人呼某明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水头派出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水头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2024年9月5日上午12时许宋某璋在无危险物质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私自驾驶皮卡车(晋A*0**9)购买360余升柴油后拉往交口县某高速公路为现场施工挖掘机供油。经询问,宋某璋对其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宋某璋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水头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