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通化派出所接到某村居民苏某报警称,辖区某村有人打架。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处置。经了解,苏某、苏某某两家系同村居民临畔种地,双方因地界问题曾有纠纷。当天,苏某雇佣收割机收自家玉米时,碰掉苏某某家果树上的苹果,苏某某得知后,现场阻挡收割作业,双方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
了解情况后,民警申英慧组织该村委会干部、双方当事人到通化派出所依法进行调解。经过双方陈述,民警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地畔纠纷及本次争执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