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万荣县反诈中心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嫌疑人孙某在民警的规劝下主动投案。
经查,孙某是通化镇人,从事长途货运工作。今年春节期间,孙某在运货途中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称:有一批货物需从河南洛阳运至山西大同,并承诺支付2000元运费。随后,对方又称因银行卡限额,需孙某帮助转账,并额外给予1500元作为报酬。尽管孙某意识到这可能涉及诈骗洗钱活动,仍因一时贪念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并给对方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号。随后,孙某银行卡收到12800元进账。
返回后,按照对方的要求孙某在县城某银行取现,将12800现金分三笔汇入对方指定的账户。在转账过程中,孙某谎称这是“化肥货款”,欺瞒银行工作人员,完成了汇款。事后,孙某联系“货主”,发现已经无法联系。
目前,孙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已被万荣公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