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绛县公安局严管严控枪爆物品,加大涉枪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向辖区群众宣传私藏、贩卖枪支弹药及爆炸物品给社会及家庭带来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得到了群众的积极响应。
3月17日10时许,古绛派出所社区民警在社区宣传时,收到辖区居民左某主动上交子弹20发。经了解,左某早年系某乡镇民兵连长,在训练后将子弹放在家内,后忘记便一直搁置,近期搬家时翻到子弹,想起派出所民警宣传私藏枪支弹药的危害时,便主动将发现的子弹上交。
3月24晚20时,巡特警大队在夜市附近巡逻执勤期间,一名群众称在家打扫卫生时发现5枚子弹,因其经常听派出所民警宣讲政策,知晓私藏枪支弹药的法律责任和危害性,于是,在发现弹药的第一时间,就交给民警处理。
目前,收缴的子弹全部移交局治安大队妥善处理。
警方提示:安全无小事,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私藏、贩卖枪支弹药及民爆物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枪支、弹药等危爆物品时要尽快主动上缴公安机关,共同维护辖区良好的社会治安、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