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公安局始终保持从快从严打击态势,对野外违规用火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严厉打击。近日,绛县公安局快速出击查处3起失火案。
案例一
3月16日,绛县公安局古绛派出所接到警情,有群众称自家地内种植的白皮松树苗被烧,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调查取证。经查,3月16日14时许,绛县横水镇村民梁某,在崔村与下高池村交界处放羊时,抽烟将烟头随手扔在地上,不慎将杂草点燃,引发火灾。梁某对其过失引发火灾一事供认不讳。
目前,绛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梁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3月16日,绛县公安局郝庄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家地内种植的白皮松树被烧毁,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调查取证。经查,绛县郝庄乡村民徐某某,为清理田地内的杂草根,遂将杂草点燃,由于当天风势较大,不慎引发火灾。徐某某对其过失引发火灾一事供认不讳。
目前,绛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徐某某处以行政拘留。
案例三
4月4日,绛县公安局冷口派出所接到警情,冷口高速路旁山坡上着火。接到警情后,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同乡政府防火人员将火扑灭。经查,4月4日10时许,绛县冷口乡村民郭某某,在村南山半家洼上坟烧纸时,不慎将旁边的杂草引燃,引发火灾。郭某某对其过失引发火灾一事供认不讳。
目前,绛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郭某某处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