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振商务领域消费
太原从今年起连续三年实施十大举措
今天,记者从太原市商务局获悉,为扩大内需、提振消费,太原市计划自2025年起连续三年,在承接国家、省相关政策资金基础上,全市财政每年统筹专项资金推进十项工作举措,提振商务领域消费。
太原市将落实国家及我省提振居民消费系列政策,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继续实施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等换新政策,组织开展好3C电子产品补贴活动。
支持县(市、区)结合实际,在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工作、生活前提下,科学合理发展特色外摆,优化夜间配套服务,拓展外摆消费场景,增强城市“烟火气”。
鼓励零售、餐饮行业引进首店,对引进零售、餐饮行业国内国际知名品牌中国(内地)首店(旗舰店)、华北首店(旗舰店)、山西首店(旗舰店)的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补贴;对举办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全国首发首秀给予奖励,实际发生费用超过50万元(含)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40%给予补贴,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吸引省内外大宗商品贸易知名企业将中国总部、华北总部、山西总部等订单中心、结算中心落户太原市,对符合总部企业认定要求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落户奖励。
支持县(市、区)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对建设或管理运营省级五星级、四星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街办或县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的资金支持。推进重点商圈、商业街区改造升级,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标杆商圈、网红打卡地和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对投入大且效果好的项目,按照实际投入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鼓励引导二手车经营主体提质增效,促进二手车流通与市场繁荣,对年度二手车销售额超500万元且增速达10%以上的二手车备案企业,按销售额0.5%给予财政奖励,上限100万元。
支持各界知名人士在太原市举办有较大吸引力、影响力的演艺、宣介活动。适时在零售、住餐等行业开展有奖发票活动。
鼓励零售、餐饮企业发展自有或联营品牌,开展多元化消费场景改造,促进消费能级提升,对市场主体实际投入一定金额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支持举办各类餐饮消费促进活动,提升太原特色餐饮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餐饮企业参与“国家钻级酒家”“米其林”“黑珍珠”等评定评选,对被评为国家钻级酒家的企业和米其林餐厅星级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支持老字号传承创新,持续推进中华老字号、三晋老字号、太原老字号品牌认定,在特色步行街、商业综合体、旅游景点等地设立“国潮”新品专区,打造老字号集聚地。对经商务部、省商务厅、市商务局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三晋老字号”“太原老字号”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评选全年提振消费突出贡献单位,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表彰奖励。持续实施年度新纳统服务业调查单位10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支持商贸企业升规纳统。
太原市商务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夏文武说:“除此之外,我们将利用重大节庆之机,组织企业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协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银发经济、冰雪经济、演唱会经济、体育赛事经济,营造商文旅体健融合发展局面。通过引进京东MALL、苏宁易购MAX、山姆会员店、盒马鲜生等高端商业项目,不断改善提升消费场景,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消费需求。”(实习记者 姚雅馨)